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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科技小巨人项目
来源:上海科委 | 作者:Ansoon | 发布时间: 2011-09-06 | 150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上海市科技小巨人(含培育)企业认定

扶持政策

1、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,采取市区政府联动方式,实行总量控制、竞争择优原则,以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自主创新与发展。
2
、科技小巨人工程资助资金按市、区(县)11比例配套。并且,两者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50%(经费预算按照《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》执行,独立核算、专款专用)。本年度每项科技小巨人企业市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,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。

 

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,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,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科委)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)将启动2014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支持重点

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产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新产业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已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(不属于本市结构调整范畴的企业),支持对象分为两类: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。申报的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

1)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: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-2亿元人民币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-1亿元人民币;

2)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,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%,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;

3)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%,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%

4)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获得授权的专利、软件版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、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);

5)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,健全的财务制度,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,灵活的激励机制。

2、科技小巨人企业

1)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: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-10亿元人民币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-10亿元人民币;

2)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,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%以上;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%,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;

3)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%;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%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%

4)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,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、软件着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;

5)应有研发机构(技术中心、实验室、测试平台等)、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、人才培养(含引进),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,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;

6)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,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,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、企业按高技术服务业类申报,需符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158号)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,其中包括:研发设计服务、检验检测服务、信息技术服务、数字内容服务、电子商务服务、生物技术服务等八个方向。
    
   专家点评:上海小巨人项目每年竞争比较激烈,要求企业成长性指标比较好,连续3年盈利,收入上亿以上,专利数量特别是发明专利不能太少,企业知明度比较高,综合实力比较的高的企业可以申报。我们有资深专家顾问,给企业做客观评估后给出具体方案,详情进一步电话咨询。